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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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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627000000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6-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

强对流天气预警

来源:商丘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预警信息

据市气象局《重要天气预报》,受西南涡和地面气旋共同影响,28日至29日我市将出现一次暴雨大暴雨天气过程,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50~80毫米,局部80~120毫米,最大一小时降水量40~60毫米,并伴有4~5级偏南风,阵风7~8级。可能对交通、城市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请注意防范。

二、防范建议

(一)加强监测预警。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的跟踪监测,强化短时临近预报能力;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认真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注意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活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类生产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密防范因天气变化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做好重点防范。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安全管理,强降水、雷暴大风来临时,中止吊装、悬空、攀爬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相关作业人员应及时停止作业;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涵洞等易积水点的巡查和防护,提前做好城市排涝准备。水利部门要加强河道、水库等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和险工险段的巡查排险和加固,时刻关注强降水对河道和堤防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必要时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管控力度,排查道路坍塌隐患,采取措施确保强对流天气下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景区的隐患排查,必要时及时关闭或停止运营,提前撤离游客,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种植业和养殖业防风措施指导,及时指导群众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对积水田块要及时抢排积水,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教育部门要通知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做好防雷、防溺水等工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要做好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工作,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各类管线、设施设备平稳运行。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城中村和农村的危旧房屋、桥涵、简易棚屋、深基坑的隐患排查,要重点关注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涵洞、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易涝点、下沉式空间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必要时要迅速关闭,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四)做好公众防范。广大人民群众应增强防范应对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防范意识,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远离高压线、电线杆、大树、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吹倒的物体,以防高空坠物、触电等;关好门窗,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加固围板、棚架、户外广告牌、电线杆、路灯、危墙、通信塔架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降雨天道路湿滑,驾车外出时请注意减速行驶,防范降雨天气造成视线不良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级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天气实况信息,严格落实“123”“321”工作要求,提前做好会商研判、避险转移、预置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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