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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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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12040000009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1.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转军人、高校毕业生、企业失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农民等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只担保不贴息最高可贷20万元。
    2.程序
  2.1申请。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受理平台实名注册、提交完善贷款资料。线下申请: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递交完善贷款资料。
  2.2审核受理(及时审核)。经办银行查询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征信,担保机构查询所持营业执照信息情况和社保信息。核查申请人身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业务规定。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2.3调查(10个工作日内)。调查人员对申请人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带动就业等情况实地核实。
  2.4评审(每周)。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对贷款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确定额度、期限、贴息等结果。
  2.5公示(2天)。及时对评审会审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2.6承诺担保(当日办理)。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协议)等。
  2.7贷款发放(每周及时放款)。经办银行及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反馈担保机构。
  2.8贷后管理(放款后至到期还款)。相关机构做好借款人的贷后回访和记录工作。经办银行对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管理,确保借款人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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