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5000002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办事指南 |
河集乡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
(一)急难型审核审批程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直接受理、一事一议。
(二)支出型审核审批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睢阳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2)临时救助入户调查表(3)临时救助申请及授权书(4)原始发票(5)病历首页原件(6)诊断证明原件(7)出院证明原件(8)火灾的提供至少三张照片能看出房屋全貌的(9)交通事故的要提供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书(10)户口簿首页及被救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1)年满18周岁的学生证复印件(12)有固定收入的提供近半年工资流水(13)申请人银行卡号或存折号。
2.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及人民政府受理、调查并审核。
3.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救助。
4.发放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