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220 | 发布机构: | 胡堂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户口注销 |
户口注销明白卡
户口注销明白卡
1、死亡注销
(一)正常死亡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二)非正常死亡
(1)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
(2)《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
2、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1)应征服役的《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