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143 | 发布机构: | 后台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监管 |
后台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所属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
二、拟定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对安全生产任务目标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企业逐项落实,并对其进行检查督导。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四、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形势,为本行业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五、行使行政执法权限,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行政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业领域内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
六、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组织制定本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业领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开展行业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九、指导行业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十、完成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