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150 | 发布机构: | 后台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睢县后台乡过渡期生活补助
因自然灾害造成唯一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地方人民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对其提供过渡期基本生活救助,每人每天补助不低于20元,救助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