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900000223 | 发布机构: | 涧岗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任务分配 |
涧岗乡任务分配情况
涧岗乡各分片领导带领包村干部和村干部按照下列四个要求,逐村逐户进行排查。
1、排查时要特别注意有不动产登记的(包括商品房和农村房屋)不能申报危房改造;
2、同一个院内有安全住房的不能申报危房改造;
3、无房户无须经第三方鉴定,危房改造认定表最后一项由乡镇主要领导和排查人员签字,盖政府公章,并承诺建成后必须入住;
4、危房改造前一定先确定土地性质,严禁危房改造房屋存在违 规违法乱占耕地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