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146 | 发布机构: | 涧岗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表现为集体食物中毒,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乡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周继红 副组长:余讯
成 员:孙广涛 王国勇
二、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就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人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卫生院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卫生院医生负责向部门报告。
3.由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区域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5.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乡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