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30000011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领

睢县匡城镇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服务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二.政策对象:就业扶贫车间(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企业设立的,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为目的,经县级人社、扶贫等部门联合认定且录入就业脱贫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生产车间,包括就业扶贫驿站内就业扶贫车间。)
三.奖补标准: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满6个月补贴3000元
四.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
五.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六.办理流程:睢县政务服务大厅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睢县政务服务大厅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十.咨询电话:0370-8430588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1)、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单位应当将本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

2、申请人有权要求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3、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