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174 | 发布机构: | 匡城镇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标准目录 |
匡城镇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23 | 国土空间 规划编制 | 详细规划 (城镇开 发边界 内 )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睢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 作日内 | √ | √ | ||||||||||
25 | 国土空间 规划编制 | 乡(镇) 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睢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26 | 国土空间 规划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睢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 作日内 | ||||||||||||
43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 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 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全 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 组公示栏公 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睢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张贴公示结 | |||||||||||||
44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工作 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 听证的,公布《听证 通知书》、听证处理 意见等;3.征地补偿 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情况)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 《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 睢县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具体见时限要求栏 | √ | √ |
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述信息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