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112 | 发布机构: | 蓼堤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标准目录 |
蓼堤镇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在标注范围内至少选择其一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 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县级自然资源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 | ||||||||||||
2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溪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自然资源主[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3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 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 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监的除外)订的征地补偿安置 协议示范文本等材 料【*征地工作流程图】 | 《行政许可法》《城乡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 | ✔ | ✔ |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 | 自然资源主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4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 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 地 勘测调查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 听证的,公布《听证 通知官书》、听证处理 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 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 予公开;涉及个人补 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 | 《土地管理法》土地 | 信息形成后5 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地社会稳定风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 级 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具体见时限要求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