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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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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3000000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意见征集

【公示】关于印发《平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现将关于印发《平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5月15日2022年6月15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睢县平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0370-6022117

邮箱:570712913@qq.com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将《平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岗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

 

 

 

平岗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睢县纪委机关、睢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睢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霍农〔2022〕3号)要求,整治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决定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健全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设置不规范问题。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有关工作,全面排查存在的一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设多个账户问题,防止村集体资产在监管平台之外循环,出现规避监管的风险。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5号)文件要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仅保留基本存款账户,对多余的一般结算账户等银行结算账户及时予以注销。各村要全面摸清村集体开设的账户,将摸排结果在5月31日前上报镇农经站。6月28日前,各村将其他账户的存款余额转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本账户,对其他账户全部注销,将销户凭证上报镇农经站。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账户注销的,其存款余额一律视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私设小金库论处。原睢县平岗镇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账户依然保留。

(二)落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分账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妥善处理好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关系,实施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事务分离,理顺乡村治理体系相互关系。各村对外投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借贷、收益分配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委会分账管理务必在7月底全面完成,分账管理工作将纳入村级月考评。

(三)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项目运营不规范问题。重点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立项不规范,公示不到位,运营管理、收益分配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管理,对村集体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履约、不公开的予以全面整治,重新发包或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四)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建立台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使用中损公肥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五)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实施方案于5月31日前报送镇纪委和镇农经站。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村围绕整治内容,对“三资”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等问题。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涉及到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举措、责任、成效等四个清单,台账清单于6月25日前报送至镇农经站。

(三)推进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将对各村自查自纠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专人负责,并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通报,确保11月底前问题整改彻底。镇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全流程、全过程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镇将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健全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12月20日前,各村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开展部署情况、治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5个方面,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镇农经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督查调度。专项行动持续到今年年底,实行“双周督促、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政策要求,引导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四)建立监督机制。各村要主动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镇级监督举报电话设在镇纪委,各村要及时将收到的群众举报问题上报镇纪委。镇纪委将对接收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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