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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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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25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睢县平岗镇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一、暂住登记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二张;

3、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

5日

办理费用:

免费

二、居住证首次申领

办理条件: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邻居住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所需材料:

公民申邻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办理时间:

10日

办理费用:

免费

三、居住证换、补领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受理信息并重新制证。

所需材料:

1、换领:需持证人将原证件交回登记站;

2、补领: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间:

10日

办理费用:

根据《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豫政【2016】76号执行

四、居住证签注

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所需材料: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

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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