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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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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10000000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5-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

来源: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遏制地下水超采,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河南省地下水重点区域综合治理规划》,到2025年,全市力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0.54亿立方米,引黄工程、引江济淮工程供水区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其他区域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压减90%以上,全市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到2035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8亿立方米,除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特殊行业用水外,其他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市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水位止跌回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下水监管

制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要健全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监测管理。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要进行水资源论证。在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时,应当将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等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取水设施建设部门管理,强化源头管理,未按规定取得取水许可严禁取水工程建设。加强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产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改建高耗水项目。全面核查登记取用地下水情况,建立地下水取用水单位名录,监控地下水取用水户的主要用水设施、用水工艺、水消耗及用水效率等,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2.严格封填自备井。按照“应关尽关、关管并重”的原则,对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井、公共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取水户的自备井限期封填;对成井条件好、出水稳定、水质达标的自备井予以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3.健全标准计量体系。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对地下水进行动态监测。加快安装地下水取水工程计量设施,地下水年许可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取水户要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省水资源监控平台。管径达到20厘米以上、具备安装条件的农业灌溉井要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暂不具备安装条件或管径在20厘米以下的农业灌溉井要采取以电折水等方法计量用水量。力争2023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地下水取水监测计量体系。

4.强化地下水管理法治建设。一是加强取水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与水行政执法的衔接,提升审批、监管、执法协同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行为。对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涉水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三是以加强取用水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建立健全取用水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取用水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维护用水权的权威性和约束性,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二)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

按照非常规水、外调水、地表水、浅层地下水的次序,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良性循环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1.高效利用地表水和非常规水。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实现河湖畅通,收集利用城市雨水,充分利用地表水。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量,减少地下水开发利用。

2.充分利用外调水。引黄供水区、引江济淮供水区,要在2023年年底前制定地下水置换方案和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及外调水源配置方案。积极争取引调水分配指标或通过水权交易购买用水指标,及早谋划新建引调水工程、水源储备调蓄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源地表化。要确保2025年前,引江济淮、引黄供水区以及南水北调供水区城镇供水置换为地表水源,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使全市深层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

3.开展河湖生态补水。推进重点河湖水量分配,编制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建设,开展重点河湖生态水量调度工作,充分利用黄河水、引江济淮水以及南水北调水,推动供水区主要河湖生态补水,修复水生态,补充地下水。探索开展地下水回补试点。

(三)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要做好用水定额管理,切实发挥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改造等方面的约束调节作用。

1.强化计划用水。推动实施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开展节水评价,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从源头把好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关。

2.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和节水型灌区建设,采取节水灌溉、引水补源等措施,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优化调整种植结构,推行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开采量。

3.加快工业节水减排。推广节水工艺和技术,开展工业节水改造,促进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实现节水减排。实施工业园区节水升级改造,鼓励企业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循环利用。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4%以上。

4.加快城镇节水减损。加快改造地下水超采区供水管网,减少供水漏损。到2025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清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5%。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推广普及节水型器具。

5.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积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大力开展节水型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和小区等载体创建,发挥节水载体示范引领作用,将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技术推广、计划用水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节水科普宣传等重大节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创建内容,示范带动农业、工业和城镇行业节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水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将地下水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保护地下水水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健全联动机制,做好地下水水量、水位和水质等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监督,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非生活用水取用深层地下水、破坏计量设施、违反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不按规定申报缴纳水资源税、违法或不按规定排放污水、向地下压注下渗污水、不履行环保防治责任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研究制定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严格督导考核。要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评范围以及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发展改革、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对县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指导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项目安排挂钩。建立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对水位下降幅度较大且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会商、约谈,对组织不力、监督不严的县(市、区)出现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媒体、现场宣传等形式,向企业、单位、小区、学校等宣传地下水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工作,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地下水资源的有限性和缺水的严重性,提高群众增强保护地下水资源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水、惜水、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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