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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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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218 发布机构: 孙聚寨乡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信息

孙聚寨乡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孙聚寨乡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乡中心校

(二)财政所及允许设立账户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会计机构,配置会计、出纳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

建立会计、出纳账簿,进行记账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财务收支、业务派餐、误餐补助、报告审批制度

(一)乡支出实行报账制度,2000元以上由部门写出用款计划,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乡长审批后,报党政办存档,完善手续后到财政所报账,原则上不允许借支,如遇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维稳、处罚、招商引资等突发、应急事项开支),在主要领导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允许借支,开支后按规定报批。发工资、补贴(政策规定)、低保救济等常规性支出及部分对口专项资金可简略上述审批程序办理。

(二2023年,原则上不加班,确需在星期六、星期天加班的(主要指项目推动、招商、六城联创、执法巡逻),经分管领导批准,报中心校建立加班档案,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落实,从办公经费中支出。

(三)中心校公务接待实行派餐制度,用餐原则为:同城不请客,一人一个菜。确有接待任务,先由分管领导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由乡领导派餐,由分管领导、对口部门陪客,分管领导自行负责招待用品,一切公务接待费用归口统算,年终累计不得超过年初乡公务接待支出计划金额,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四)因项目征收任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征地办公经费专户统一支付,每笔费用先由征拆办审核后,完善相关财务手续方可支出,无特殊情况乡一般性支出不从该户支出。

(五)财务管理实行会审会签制度,合规、合法的原始票据应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会审会签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方可报账。

三、资金管理制度

(一)中心校对本级财政预算内外所有资金实行财政所统一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归口管理办法。中心校收取的各项事业性收入都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财政所按预算内、外资金性质分别核算和即时缴库,不得截留、坐支收入。严禁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二)严格现金管理,按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使用现金。无特殊情况,对单位结算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转账支票结算。

)出纳员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如遇特殊情况超出限额的,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五)各部门不得随便开设银行账户,需开设账户时必须报财政所,经区财政局批准后方可开设,不得公款私存。

(六)专项专用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禁止将预算内资金转作预算外资金。

(七)中心校一律不得向外单位(个人)发放借款,不得以中心校的名义及财产向外单位作借贷款抵押、担保,如有违反将对责任人及经办人视情况追究党政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中心校任何人员都不得以私人名义借用公款。因公或特殊原因的必须填写借款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人必须按期结算或还款。公事借款必须在事后一周内办理报销(退款)结算,超出会计月核算期的借款一律作记帐处理,原则上前不清后不借,在借款签批时规定结算报销日期,便于加强监管,借款时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必须具备:票据合法合规,开支合理,手续齐全,写明费用开支事由及用途,财产物品应经验收人签字。票据在两张以上的同一经济业务事项应填写报销单,杜绝白条报帐行为。

(二)费用报销按以下程序办理: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会审会签领导小组签批,10000元以上的开支,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到财政所报帐。

(三)中心校会计要对费用报销严格把关,财政所对票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四)一般常规性办公用品由中心校统一购买,专人管理。各部门申请领用,不得单独报销办公费用。特殊的办公设备、器具的购置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中心校研究审批;属专控物品的,必须办理控办手续后才能购买,否则不予以报销。

(五)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理工程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事前做好预算,经中心校集体研究审批,并需签订工程包干费用承包合同,工程决算必须经评审后才能办理最后结算。

(六)严禁私费公报,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五、票据凭证管理制度

(一)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与印件必须分开管理,不能一人兼管。

(二)收费的收据统一由会计专人管理,建立领用票据登记册,收据必须按规定使用范围使用,不得乱开票和乱收款,更不得为其他单位代开收据,收据用完后将存根交给财政所统一保管,上报核销。

(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必须慎重保管,防止遗失,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财务会计资料按年度装册存档。对保管不善引起账、票丢失和不按规定归档的要追究财会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四)会计人员变动必须依法办理交接工作,不得将会计资料私自带走留存。

六、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由单位出资建设或购置的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办公设备全部列入固定资产,必须妥善保管,由专人负责。财政所要建立好固定资产登记帐簿,做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党政办要做好实物的保管、登记工作,对每项固定资产落实登记到部门具体责任人。财政所与党政办年终要进行逐项清理,做到帐实相符,若损坏、遗失,视其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乡研究并报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作调帐处理。各部门要分别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固定资产保管人(或使用人)变更登记表》。

七、附则

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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