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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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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118 发布机构: 尚屯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测户识别

监测户识别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监测户进入要求

 

一、入户核实。针对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风险线索,村级组织对农户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有申报监测对象意愿的农户,逐户签订承诺授权书。

二、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三、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乡级审核。(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五、县级审批。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 (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结合信息比对等有关情况,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

六、结果公告。以乡 (镇、街道)名义将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

(7)录入建档。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相关档案。 

明确识别要求

(1)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

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县级完成审核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可以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2)统筹把握标准,确保应纳尽纳。识别监测对象,既要参考收入,又不能唯收入,要综合研判收入支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决定是否纳入。已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如果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予以帮扶。严禁规模控制,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彻底排除规模性返贫致贫隐患。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落实情况

1. 新识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明确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帮

扶责任人。原则上县级审核批准后10天内,应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防止出现只纳入不帮扶或帮扶不及时问题。村 “两委”要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建立帮扶档案。

2.存量帮扶对象帮扶落实情况核查

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存量监测对象,要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落实、精准有效,是否存在 “一兜了之”等问题。帮扶措施 要保证精准务实、管用够用,按照以下四个原则把握:一是收入偏低或下滑的,要科学分析原因,及时落实增收措施;二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尽快解决问题;三是有劳动能力的,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四是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综合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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