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500000050 | 发布机构: | 西陵寺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恢复户口 |
西陵寺镇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一、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办理条件:
户籍属于我省的刑满释放人员。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登记表》。
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办理条件:
拟落户我省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户口已注销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
三、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流程:
户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睢县西陵寺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