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37 | 发布机构: | 长岗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基层站所 |
长岗镇财政所简介
工作职责
1、负责预算内、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的收支管理。
2、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3、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领导提出有效建议,当好参谋。
4、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为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奠定基础。
5、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会计管理工作。
7、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税收入库管理工作。
8、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全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理日常债权、债务、催欠、物价、审计等工作。
10、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信息及宣传工作。
11、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人员情况:
所 长:庞国民
工作人员:董中奎 罗思涵 张学娟
办公电话:0370-8381022
办公地址:镇政府大院财政所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