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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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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52700000007 发布机构: 长岗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4-05-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49

 

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2025年)

 

为贯彻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精神,充分发挥县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县域商业发展实际,制定2023-2025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市场化原则、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按照“一年梳理经验、两年复制推广、三年总结提升”思路,以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为方向,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使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到2025年,实现县城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村级便民商店行政村全覆盖,乡村物流快递通达率100%。

三、建设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和社会力量,升级改造符合条件的乡镇商超,将乡镇打造成为服务乡村的重要商业中心,提升乡镇商贸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乡镇商业环境和商业公共服务。

2.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升级改造1个符合条件的县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提升其公益性和自我管理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保供稳价能力;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产品产地建设改造商品化处理设施,完善检测、加工、配送、追溯功能,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

3.升级改造县级冷链物流仓储,升级改造至少1个符合条件的县级冷链物流仓储系统,提高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加强县域冷链商品配送能力,实现主要快递、商贸企业等市场化合作,实现信息、配送等资源整合,开展共同配送。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升级改造1个符合条件的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加强县乡村快递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仓储、分拣、配送等服务。推动农村邮政、快递、客货运融合发展,引导农村邮政、快递、物流等企业利用乡镇电商服务站、邮政局(所)、客运站等现有设施资源合作建设乡镇综合服务站,鼓励企业下沉发展建设村级便民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基本形成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和行政村寄递物流服务点为主体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

(三)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企业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低温处理率,主要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提升农产品产地清洗、初加工、质检、分级、包装、仓储(冷藏及通风储藏)物流等功能;对预冷、烘干、冷藏保鲜仓储功能进行扶持;提升自动化加工能力和冷藏仓储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引导。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政策、重要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实施计划,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确定项目主体,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购买项目设备,按计划督促项目主体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开展项目评估。县商务局牵头,协同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和相关部门在年度时间节点,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做好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的中期绩效评估。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加强对项目跟踪检查,定期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

     (五)加快资金拨付。按照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实施计划、招投标工作方案和项目组织实施验收情况,经县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认定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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