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79 | 发布机构: | 长岗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或更正明白卡
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或更正明白卡
1、变更姓名: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更正出生日期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等);
(4)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3、变更民族成分
(1)省辖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审批意见书》;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书面申请;
(4)《河南省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4、性别变更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2)本人或其监护人书面申请;
(3)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5、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根据办理的事项提交相关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