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50000004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预案

睢县周堂镇关于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公众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的原则,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镇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示威;聚众阻挠工程设施施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或踩塌事件;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等。

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5.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五、 职责

1.镇应急指挥部领导组及职责

组      长:吴超(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继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杨高潮(武装部长)

成      员:杨明辉(人大主席)

王  雪(党委副书记)

邢  晋(纪委书记)

王家奎(二级主任科员)

王为民(二级主任科员)

丁国良(派出所所长)

祝艳伦(司法所所长)

路  伟(退伍军人事务站长)

荣艳军(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张水库(平安建设办主任)

马培清(财政所长)

张书启(卫生院长)

牛  强(供电所所长)

张  君(中心校校长)

下设办公室,杨高潮同志(武装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军伟任副主任,应急办人员为成员。成员单位:应急办、人武部、党政办、民政所、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规划办、供电所、镇中心校、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镇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研究作出全镇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决策和决定,启动、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措施办法,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村(居)并动员有关群众实施应急救援,指导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项目建设,领导灾后重建和后期处置工作,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2.镇应急办及职责

镇应急办是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在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完善镇应急预案;落实办理镇应急指挥部(领导)的命令、指示和批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应急办、镇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承担镇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等工作;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各村职责

各村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各村(居)应急预案;做好隐患(危险)源(点)排查和灾前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各项防灾减灾及预防措施;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抢灾救灾;核实、报告情况;坚决执行镇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指示;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应急救援任务和开展生产、生活自救;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准确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疫、消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救灾、救济物资的分发、资金的安排使用;安置、安抚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部门、单位职责

各部门、单位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编制本单位、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情况核实和相关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工作。

党政办:协助应急办做好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抓好文件资料处理、会务筹备、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武装部: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县人武部下达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全镇灾情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核查灾情;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救济和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安排、发放、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自身无力克服因灾引起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灾民的救济工作;协同镇应急办负责灾害灾情处置和灾后救助工作。

应急办:负责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力量现场接待群众,向参与相关人员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和政策性解释、答复工作;协调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指导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应急避险工作,督促隐患整改落实,防止次生灾害、危害发生。

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建(构)筑物损害情况进行应急调查,组织人员和救援设备进行应急治理和紧急抢险救援;协调上级部门进行灾害评估、评审;做好受损房屋或村庄规划建设。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管理和监督,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管理。

派出所、警务室: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疏散相关人员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快速有效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灾区抢险救灾交通畅通。

司法所:负责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保护灾民的合法权益。

中心校:负责教育系统防灾救灾工作,帮助指导受灾学校恢复教学;救助受灾困难学生;协调处理突发事件中的有关事务;提供临时避难场所。

卫生院:及时组织救护伤病人员和转移危重伤病人员;及时协调、组织、提供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帮助、指导灾区或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实施开展卫生防疫、治病、宣传工作,并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职能和应急信息报告职能,主要承担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其他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根据指挥部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紧急行动、各司其职、各履其责。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