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65 | 发布机构: | 周堂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姓名变更、更正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睢县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睢县周堂户籍人口。
办事流程: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
所需材料:
姓名变更 | 18周岁以上 | 1、变更人书面申请;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无失信记录证明。 | 成年人允许变更姓名情形: | |
18周岁以下 | 1、《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 若父母有一方联系不上(或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另一方需书面承诺如孩子成年前,对方对变更姓名提出异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其同意公安机关恢复原状;上述异议发生在孩子成年后,则以孩子意见为准恢复原状。 | ||
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 | 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一方亡故的死亡证明; 6、再婚父母结婚证。 | 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书面申请。 |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 再婚父母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书面申请。 | ||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 |||
已出家的佛教徒、道教教职人员 |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 |||
增加曾用名 |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