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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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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65 发布机构: 周堂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姓名变更、更正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受理部门睢县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睢县周堂户籍人口。
办事流程: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

所需材料:

姓名变更

18周岁以上


1、变更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无失信记录证明。

成年人允许变更姓名情形:
1、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
2、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18周岁以下


1、《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或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若父母有一方联系不上(或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另一方需书面承诺如孩子成年前,对方对变更姓名提出异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其同意公安机关恢复原状;上述异议发生在孩子成年后,则以孩子意见为准恢复原状。

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

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一方亡故的死亡证明;
4、本人劳动收入证明;
5、本人的书面申请;                 

6、再婚父母结婚证。

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书面申请。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一方亡故的死亡证明;
4、再婚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5、经本人同意,再婚父母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

再婚父母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书面申请。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一方亡故的死亡证明;
4、再婚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5、再婚父母当场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

已出家的佛教徒、道教教职人员


1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2、变更人《居民身份证》;
3、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增加曾用名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2、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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