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70 | 发布机构: | 周堂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办事指南
一、受理部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3日以上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居住登记。
三、办理流程: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对公民申报居住登记,应当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报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向申报人开具居住登记凭证。
四、所需材料:根据下图情况事项提供材料。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
类别 | 事项 | 申报材料 | 条件说明 |
居住登记 | 个人申报 |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以上,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居住登记。 |
单位申报 | 1、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 |
居住证管理 |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 |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 1、居住证包括实体居住证和电子居住证。实体居住证采用IC卡材质,电子居住证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查询验证。两种居住证功能一致、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 |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 ||
以连续就读 |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