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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黄淮四市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 发布时间:2010-03-03 08:54:04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黄淮四市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7年5月14日)
 

  加快黄淮四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发展,是从河南实际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具有重大意义。现就加快黄淮四市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政策意见。

  一、加快黄淮四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
黄淮四市总人口占全省36%,耕地面积占全省40 %,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居全省40%以上,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由于历史原因和多种主客观因素影响,目前黄淮四市总体上经济发展较慢、工业化水平低、开放度不够、财政实力弱,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出问题。当前,全国和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央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传统农区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发达国家和我国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快,加快黄淮四市发展的时机基本成熟。全省上下特别是黄淮四市广大干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尽快改变四市的后进局面。
加快黄淮四市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激发内在动力和创造活力作为根本,把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化进程作为突破口,以自力更生为主、外部支持为辅,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着力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努力把黄淮四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农业基地和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基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快黄淮四市发展的预期目标是:经过几年不懈努力,黄淮四市经济增长速度和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到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二、三产业比重有较大提升,财政收支状况明显好转,发展的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内生增长机制明显增强,进入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二、加快黄淮四市发展的主要政策
      (一)支持黄淮四市建设现代农业基地
      1.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从2008年起到2010年,继续按现有比例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支持黄淮四市粮食生产潜力较大的县(市)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将省财政集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重点用于黄淮四市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优先在黄淮四市安排国家商品粮、棉基地建设,2010年前建成周口、驻马店、商丘大型商品粮基地,争取国家安排建设信阳大型商品粮基地和黄淮四市部分县(市)优质棉花基地。争取国家扩大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规模。省新增的小麦和玉米良种补贴、棉花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拿出一半以上用于黄淮四市,到2010年,对区域内粮食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以上的县(市),全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2.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适时增加省畜牧业重点县(市)扶持资金,将黄淮四市发展条件具备的县(市)都纳入省畜牧业重点县(市)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大型畜禽养殖小区。县域内成规模的养殖小区用电按农业用电价格执行。加大对黄淮四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008年,四个市的市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所有县(市)都建成县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设施。到2010年,黄淮四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畜产品加工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1. 5 : 1以上。
      3.积极调整农业结构。适当集中省农业结构调整资金,支持黄淮四市建设以优质小麦为主的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优质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4.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适当放宽黄淮四市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限制。省内外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黄淮四市建立的规模化农产品原料基地和加工企业,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积极推动以财政参股、贴息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试点工作,优先申报黄淮四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国家试点范围。集中50%以上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用于黄淮四市。鼓励黄淮四市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探索,发展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5.加快建设品牌化劳务输出基地。指定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中原工学院及几所重点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与信阳、商丘、周口、驻马店对口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培养技能型、高层次的劳务输出队伍。将新增“阳光工程”任务的70%以上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资金的50%以上用于黄淮四市,并允许黄淮四市由县(市)一级统筹使用各项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商务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积极疏通外派渠道,发展劳务中介,扩大国际劳务合作,逐步把黄淮四市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能力的外派劳务基地。

      (二)支持黄淮四市加快工业化进程
      6.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对黄淮四市的县(市)建设工业集聚区给予资金扶持,重点用于集聚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帮助所有县(市)都建成一个有特色的工业集聚区。从2007年起到2010年,对区域内省级开发区和县(市)工业集聚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用电,参照省外送电价(适当确定过网费)实行大用户直供或开展售电侧市场改革试点。
      7.培育支柱产业。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对黄淮四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污染物减排要求、技术含量较高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对带动黄淮四市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和扩大就业作用大的项目给予扶持。优先推荐黄淮四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创新基金。
      8.促进企业重组。鼓励、支持省内外大型企业在黄淮四市投资设立子公司、重组或并购现有企业。对在黄淮四市兼并收购现有工业企业且生产规模增加1倍及以上、或者投资转产更高附加值新产品的,以及对破产停产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生产规模超过原有企业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超过用工三分之一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9.壮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从省百户重点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对黄淮四市企业开展对口帮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搞好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组织协调黄淮四市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到省对口企业任职锻炼,增长才干;鼓励黄淮四市企业聘请省对口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为顾问,进行经营管理决策咨询,促进企业家队伍快速成长壮大。
      10.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对黄淮四市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的建设用地优先供应。支持和引导黄淮四市盘活存量土地,集约、节约用地。

      (三)加大对黄淮四市的财政支持力度
      11.设立支持黄淮四市发展资金。在省政府原定2006年至2008年每年扶持13个困难县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的基础上,从2007年起增加2亿元,执行到2010年(不在本区域的原阳县、社旗县、台前县按原定政策执行到2008年),支持范围扩大到黄淮四市所有县(市、区),主要用于支持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贴息或补助、农业产业化经营。
      12.增加对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从2007年起到2010年,通过提高人口、人均支出、人均财力等因素的权重,增加对黄淮四市的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数额,并对增加税收、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的县(市)给予奖励。
      13.加大对市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市本级转移支付办法,重点考虑财政供养人员和管理范围等因素,增加对黄淮四市市本级的财力补助。对市本级负担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免杂费资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省对黄淮四市农村低保的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8元提高到22元。
      14.加大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并降低市、县两级财政配套投资比例。申请国家财政拨款安排的大型商品粮棉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河道治理、生态防护林、灌区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沼气、农村安全饮水、基层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及县乡村三级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均向黄淮四市倾斜,优先申报,优先安排。需地方财政投资配套的,黄淮四市的市、县两级配套比例要低于其他市、县,或酌情研究免予配套。

      (四)支持黄淮四市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15.提高防洪除涝能力。加快黄淮四市低洼易涝地区提排站建设,力争2009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08年底前完成涡河、沙颖河近期治理工程和小洪河治理工程,力争2010年底前完成贾鲁河、部分淮干支流等主要平原排洪河道治理,将主要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10至20年一遇。
      16.完善公路路网体系。加快建设列入省高速公路规划的项目,确保如期建成投用。改造完善区域内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尽快打通“卡脖子”路段,提高干线公路联通水平。2007年至2010年,国家和省农村公路补助资金重点用于黄淮四市和黄河滩区的农村道路建设;黄淮四市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后,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完善县乡公路及桥涵建设。
      17.加强骨干电网和电源项目建设。力争在2010年底前黄淮四市各建成1座500千伏变电站,共建成11座220千伏变电站。支持规划中的电源项目加快建设,2009年前建成投产民权电厂和信阳华豫电厂二期260万千瓦火电机组。重点支持驻马店、周口等黄淮四市大型热电联产项目进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推进信阳鸡公山、天目山风电和四市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加快黄淮四市农村电网改造,2007年底基本实现户户通电,2008年底基本消除农网改造“盲点村”。
      18.加快推进黄淮四市城镇化进程。引导黄淮四市准确定位城市功能,正确选择主导产业,科学编修城市规划,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支持黄淮四市深化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管体制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经营管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支持黄淮四市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

      (五)加快黄淮四市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
      19.积极推动科技进步。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黄淮四市设立科研开发基地及科技示范区,积极开展与黄淮四市各个产业领域的科研项目合作和科技成果转让。对促进黄淮四市经济发展有较大作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黄淮四市引进人才带成果进行合作开发的,优先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经费支持。
      20.巩固和加强基础教育。在农村薄弱初中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方面给予黄淮四市倾斜支持,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21.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优先安排黄淮四市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黄淮四市对现有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进行改造,2008年实现县县建成职教中心的目标。鼓励黄淮四市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对投资规模较大、办学质量较高的民办职业技术学校,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一批普通初、高中转向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校转向职业教育以后,教师所享受的原有待遇不变。打破地区、部门界限,推动各类教育资源重组,走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办学的路子。加快推行“双证互认”,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制定职业教育大纲、培训师资、考核并核发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职业技术学校或与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促进厂、校资源共享。支持技工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面向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学生顶岗实习和半工半读,大力发展“订单培训”。力争2010年在黄淮四市的所有县(市)都建成能够满足劳动力培训需求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使黄淮四市初中毕业未进入高中以及高中毕业未升入大学的学生都能够接受职业教育。
      22,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优先安排黄淮四市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改造等项目,加大对黄淮四市村卫生室改造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倾斜支持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试点。
      23.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倾斜支持黄淮四市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下乡工程。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倾斜支持黄淮四市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并对省内大型文化企业到黄淮四市投资文化产业给予必要支持。
      24.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黄淮四市的区域物流枢纽、综合物流园区、专业物流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农产品、棉纺、食品、邮政等行业物流,支持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农区现代物流发展水平。
      25.加快金融业发展。推动黄淮四市城市信用社尽快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支持在黄淮四市创建民间小额信贷组织、行业信用担保协会、农民互助担保协会和村镇银行。支持黄淮四市成立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提高贷款担保能力。对在黄淮四市设立的民间贷款担保公司,经国家批准后免征3年营业税。支持四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在培育上市企业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面积极为黄淮四市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省政府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面向黄淮四市的银企洽谈会,加强项目推介和银企合作。积极推动黄淮四市开展农业保险。
      26.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支持黄淮四市加强特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挖掘、整合各类特色旅游资源,打造大别山红色旅游区、豫东平原文化旅游区和以南湾湖、喳呀山、鸡公山为主的精品旅游线,加快创建一批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名县、旅游名镇,促进黄淮四市旅游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

      (六)支持黄淮四市扩大时外开放
      27.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支持黄淮四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快实施农发基金大别山农业综合开发、亚行北方旱作农业、日元贷款造林项目和世行资源培育、洼地治理、畜牧养殖等项目。认真实施“4+2”经济合作计划(即信阳、周口、驻马店、南阳四市与上海河南商会、广东河南商会两方的经济合作计划),建立豫南经济发展峰会制度,使之成为重要的招商引资平台。
      28. 提高外贸出口水平。中央、省鼓励外贸出口的各项资金,倾斜用于建设和培育黄淮四市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优先申报安排四市农产品质量标准及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扩大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出口,培育农产品出口知名品牌,加快鲜活农产品出口的通关速度。黄淮四市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出口型企业可优先评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并由省给予必要资金支持。从2007年到2010年,对黄淮四市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负担。支持在黄淮四市设立海关、商检分支机构,完善“一次转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放行”的大通关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策落实
      加强对支持黄淮四市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召集,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解决黄淮四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抓好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对黄淮四市申请省支持的项目和资金,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搞一刀切和平均分配。
黄淮四市各级干部特别是市、县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把主要精力用在抓经济建设上,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真正把外部支持转化为加快改革发展的巨大动力。要大力整顿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认真落实市、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四乱”行为,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推动经济社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黄淮四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选好配强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优化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结构,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竞聘村干部。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强基富民”工程,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和教育培训,把乡(镇)、村干部培养成为当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
改进和加强对黄淮四市发展绩效的考核、评估工作。既要看客观成效,更要看主观努力,如实反映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和努力程度。对作出突出业绩、贡献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要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领导干部,要通报批评,不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
      省直机关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对黄淮四市的支持和指导,搞好协调和服务,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项目安排上切实体现对黄淮四市的倾料支持。省政府目标办要把对黄淮四市的支持成效纳入省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对有关部门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支持黄淮四市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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