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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25 09:28:31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基层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

现将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0睢县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睢县农村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421

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

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市监办〔2020〕22号)和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0年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确保上述两项重点工作涉及的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督促指导销售者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根据当前实际,采购农业部门已推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依法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采购农业部门尚未推行合格证制度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依法查验、留存合格证明文件,或产地证明,或供货商的销售凭证。批发销售者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确保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二)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或供货商的销售凭证进行查验,定期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三)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更新。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切实防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增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主动发现、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要强化指导。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深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广泛宣讲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结合每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实际,指导其建立切合实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设施设备管理使用、经营场所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库存食品管理、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与问题整改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要培树先进典型。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采取措施,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鼓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争创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先进典型,培育本辖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中型超市、小经营店等不同类型的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标杆,引领、推动本辖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四要按时完成工作目标。2020年11月底前,全县建立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达到100%,开展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地证明、供货商销售证明查验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达到100%,开展入场销售的无合格证明文件、产地证明、供货商销售证明查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达到100%,开展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验检测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达到100%;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评估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中型超市达到95%以上,全县获得全省性评选机构授予“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的大中型超市达到1家以上。

(二)实施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一是建立销售者管理档案。将取得营业执照的仅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或食品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食用农产品类别、经营场所面积、年销售额等基本信息和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纳入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二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办法逐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实施风险等级动态管理,为加强高风险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三要按时完成工作目标。2020年11月底前,建立取得营业执照的仅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管理档案、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均达到100%,销售者覆盖面均达到80%以上。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对集中交易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的监督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频次不得低于其食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要求。二是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检查对象,面、肉、油、乳、果蔬等涉及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的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查验进入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合格证(产地证明或供货商销售凭证),是否对入场销售的无合格证(产地证明或供货商销售凭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是否定期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是否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更新,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是否留存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或供货商销售凭证或产地证明为重点项目,实施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三是督促问题整改。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依法应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要重点开展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批次较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核查分析,对属于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批次较多的销售者,要督促指导其认真整改,限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是督促食品安全自查。鼓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对上次监督检查以来开展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可仅对其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对虽开展了自查但未发现任何问题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按照本方案要求严格开展监督检查。

(四)强化监督抽检。一要面、肉、油、乳、果蔬等涉及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的重点品种,以农药兽药残留及重金属、生物毒素为重点检验项目,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二要根据上年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加大对不合格率相对较高品种的监督抽检批次和频次,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五)严查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抽验检测、稽查执法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依法从严查处销售病死的、应检验检疫未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和“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为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及时上报情况。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重点汇报工作成效(应包含监督检查家次、发现问题家数、责令整改家数、立案数等数据)、重点措施、典型做法、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上报的工作成效要有数据支撑,各项监管数据要实事求是,要与所上报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统计数据相吻合,严禁弄虚作假。

(三)定期督查通报。局将采取书面督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督促检查,每月通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并作为平时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联系人:李勇

 话:0370-8116322     邮  箱:sxsyjlt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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