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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情况说明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0-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标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23〕32号)文件通知,结合睢县市工作实际,现将睢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调整如下:

一、文件依据: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8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105号)已同时废止,根据实际情况,2020年睢县政府网发布的《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合并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废止,最新的《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睢县政府网发布。

二、删除事项:《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删除海域综合管理,55、56、57、58、59事项睢县不涉及。

特此说明。

                  附件: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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