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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微信聊天促调解,当天履行效率高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23 09:47:45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睢县法院河集法庭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就顺利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让被告当天履行,便民高效,受到当事人称赞。

2023年4月,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赵某的车辆在此次事故中受损,因该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车损险,保险公司按照规定向赵某赔付了车损款,并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要求王某支付车损款,因协调未果,该保险公司将王某诉至睢县法院。

承办该案的河集法庭法官李飞联系王某的家属,这才了解到王某身体患有疾病,没有独立经济收入,即便判决、执行,后期也很难履行。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李飞决定从王某的家属入手进行劝解。

9月19日,李飞添加了保险公司代理律师、王某家属的微信,通过微信聊天、视频电话的方式,向王某家属讲解该案的法律知识。王某家属起初不愿赔付,但经过李飞讲明了法理和后果,王某家属最终同意赔付车损款8000元。

最后,李飞还不忘提醒王某家属,王某身体不便,家属作为监护人,应尽到监管责任,不要让王某单独行事,以免发生意外。王某家属感谢法官的教导,表示今后一定会对王某加强管理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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