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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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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090000767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0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法规股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刘辉敏:

你请求确认睢县市场监管局在收到投诉举报信后,未履行职责属于违法、责令被告依法履职,于2023年8月28日向我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机关依法受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睢政复决﹝2023﹞74号),并向你提供的复议文书送达地址进行了邮寄送达(邮寄编码1065519270934)。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地址不明”,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我机关。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睢县凤城大道1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睢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睢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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