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824000076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复议决定书 |
行政复议决定书 睢政复决〔2022〕20号
申 请 人:吕某。
被申请人:睢县交通运输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豫商睢交执罚字(2022)XX号《(睢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8月1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