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26000074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
睢县税务局关于继续使用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市关于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的部署要求,睢县税务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
目录调整更新情况: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原目录未改变,继续使用,特此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睢县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