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18000074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18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
睢县住建局关于调整睢县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情况说明
根据《商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丘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安委【2023】27号)第二项28条文件规定,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商丘市城市管理局核发,做出经营许可的部门应自核发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情况报送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1、燃气方面的城镇燃气管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已于2023年9月28日被商丘市城市管理局收回,目前不在我单位工作范围。2、市政设施方面公开时限:由原有20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3、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方面:序号(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公开时限:由原有5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公开时限:由原有1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其他项保持不变,新目录将在政府网站发布,旧目录废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