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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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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821000073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8-2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水利局

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库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省、市下达的和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河流湖泊健康评估,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县内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二)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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