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26000014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议案 的答复
匡城代表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全县学校餐饮服务质量,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落实工作,重点具体工作做法如下:
一、持续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关于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全面履行学校职责,强化校长负责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全县已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及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已经试点家长陪餐制度。已联合相关部门清理中小学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非法食品经营场所,寄宿制学校确有需要设置的,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取得许可。
二、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全县学校实施了学校食堂提升工程,目前基本解决了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需求。对学校食堂许可严格审查。学校食堂必须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持续实施学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程,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三、强力推进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制度。
成立了由睢县教育体育局、睢县县委宣传部、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睢县财政局、睢县农业农村局、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睢县市场监管局、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席领导小组,指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落实牵头责任,分类公开择优选择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单位,集强力推进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制度,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等制度,并与供货单位签订产品质量责任书,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目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正在进行逐步推进。
探索学校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查体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制度。各集中供餐学校均要确定至少1名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接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要求,并经培训后,开展或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四、全面实施膳食营养提升工程
科学制定营养食谱方面,各集中供餐的学校,聘请了食品营养专家,针对中小学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制定了一年四季的营养食谱,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不断增强中小学生体质。
五、强化组织保障
将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纳入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同时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瞒报、迟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学校,向教体局党组写出书面说明。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2024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8088315
联系人:袁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