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090000142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卢现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乡镇政府驻地集镇区主要街道为建设方向,目前已全覆盖。下步将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污水治理方案。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突出重点、梯次推进,逐步延伸村庄收集生活污水,切实保障建设资金能落实并把运营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建成一座,运营一座。
二是目前农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满足《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二级标准,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可以农田灌溉、洗车、农村景观水体等非饮用用途。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财政局、环保、住建、各乡镇街道办等部门、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一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年度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确保建设运营工作有序推进。
2024年 9月9日
联系电话:0370-8161586
联 系 人:秦培永 刘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