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18000015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0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城关镇代表团:
您们提出的关于“高标准规划建设综合型集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贸市场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把农贸市场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农贸市场定位为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纳入“民生工程”,增加政府对农贸市场的调控能力,体现政府调控和监管职能,发挥主渠道作用,调节供求,平抑市场物价。从而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农产品流通,方便群众生活。以提高质量、安全、卫生水平为核心,实现从装满“菜篮子”,向丰富、净化“菜篮子”方向转变。
当前,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在当前正在进行城市大建设工作,把农贸市场改造融入到城市大建设,统一规划,分类建设,实现市场建设与城市大建设同步进行。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的原则,科学合理制订出台我县市场中、远期发展规划和农贸市场网点规划,并根据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等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开发商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农贸市场,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的扶持力度,在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税收、水、电等方面出台具体优惠政策。已建议县政府设置农贸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或从物价调节基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农贸市场建设,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新建或改造1-2家公益性农贸市场,逐步达到设施完善、环境优雅、管理规范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商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关注,谢谢!
2024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 0370-8112789
联系人:王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