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911060000252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1-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涧岗乡代表团:
贵团提出关于“农村道路安全存在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和通达深度得到不断改善和提升,为县域经济和方便群众出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一方面由于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交通执法力量有限,执法监管面面俱到存在很大难度;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家用、客货运输车辆的逐渐增加,加之农民群众爱路护路和安全意识淡薄,给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交通执法部门虽然经常性开展交通运输秩序集中整治,但因取证困难,仍屡禁不止。为破解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难题,我局着重从以下几点做好防范:一是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利用农村公路所处地形条件,因地制宜,在视距良好地段增设平面道口,做好农村公路路肩培护,解决路面宽度不够的突出问题。同时,对县域内危桥险路进行全面排查,在必要路段设置示警桩、防撞墩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真正起到保护和警醒作用。截至目前,培护路肩800余公里,安装警示桩860处,防护栏4260余米,安全警示标志牌16310块。排查水毁、塌方及沉陷路段160余处。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运输秩序。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治超力度,将行政执法职能向农村公路延伸,提高执法覆盖面,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净化客运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充分利用“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试点县建设契机,切实解决群众“乘车难”的突出问题,达到“治本”目的。三是加强乡镇管养站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爱路护路和安全意识,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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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文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