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1000078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城市管理局:
现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8号建议涉及我县相关职能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生态园林城市具有“生态城市”的科学因素和“园林城市”的美学感受,是城市发展的一种先进模式,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县2015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2018年、2021年成功通过国家园林县城专家委员会的复查,近年来,睢县为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落实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大力实施城区绿化美化,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单位庭院、小区环境整治,做美做优城区环境,努力打造美丽宜居的中原水城。
我县由园林绿化部门牵头,立即组织人员认真查阅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对照标准我县园林绿化现状存在以下差距:
1、申报条件差距: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的申报条件包括8项,其中“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条件尚未达到。
2、底线指标差距:新标准的底线指标包括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4项,而睢县由于新老城区绿地分布不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及老城区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均达不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高,设计范围广,是一项高标准的系统性工程。必须从整个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站位高度来部署安排,为加快城市生态建设,为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生态支撑,我们要加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力度。2024年是睢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之年,确保已有荣誉称号,届时我们将邀请专家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摸清各方面现状底数,实地调研指导,制定减少差距的措施,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及管护力度,尽快缩小绿化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与标准的差距。
此函。
2023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睢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联系人:耿 焱
抄送:市政府督查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