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110000144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9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1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宁希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在接到提案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提高认识,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宣传引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常态监管等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提高用气场所燃气设施硬件水平,从根本上消除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坚决守住燃气安全底线,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就我县有关燃气安全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经总书记多次批示,结合省燃气专班各类问题隐患的通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领导+专班+专家”模式对燃气企业、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开展督导检查,对学校、居民小区、餐饮行业及液化气场站及设施全覆盖排查摸底,形成问题清晰的台账清单。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督促严格执法,及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燃气管网设施“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力量,强化燃气工程建设管理。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县现在第三方评估机构正在组织实施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工作,现已进度完成大半,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城市燃气管网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专项工作。结合“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出的安全隐患,严格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建设工程项目,坚决杜绝建筑物占压,着力消除雨污水管网与燃气管网交叉影响。
三、规范燃气经营秩序,积极推进液化石油气站整合工作。
我县目前有18家液化气站,按照要求需整合成“2+N”模式(即2家充气站+N家配送站模式),整合模式及方案已确定,整合意向书已签订,现正在组织专业机构和气站代表进行论证、选址等相关进程。除在过渡期间保留的两家气站外,其他气站卸车装置及充装计量设备已拆除,储气罐已完成注水。建立健全我县燃气经营企业信用体系,保障我县燃气市场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四、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全面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我县成立了燃气“瓶改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住建局牵头、管道燃气企业实施、各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开展定期会商、联合检查,强化工作合力。通过公益广告、悬挂条幅、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已完成“瓶改管、瓶改电”986户,完成率104%以上,减少用户在使用燃气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五、 提升燃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我县根据省市有关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燃气经营秩序,加强了燃气燃气储气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为保障民生、工商业用气储备打好稳定可靠的基础。要求燃气企业编制燃气事件应急预案,经常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压实责任分工,整治消除管理盲区。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燃气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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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 岗 刘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