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6110000289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1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睢政任〔2022〕8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任免 |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吴伯路等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睢政任〔2022〕8号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伯路等十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河湾示范中心,县政府各部门:
睢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伯路同志任睢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大队长(主任);
许颖全同志任睢县金融服务中心(睢县金融工作局)主任(局长);
刘高成同志任睢县五河湾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中心主任;
宁希烨同志任睢县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万钢同志任睢县农科所所长;
王淑慧同志任睢县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许德彦同志睢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长宏同志睢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卫东同志睢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伟同志睢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和玉堂同志睢县金融服务中心(睢县金融工作局)主任(局长)职务;
免去齐中华同志睢县农科所所长职务;
免去付家祥同志睢县五河湾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中心主任职务。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