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430000038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点项目 |
关于2016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2016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收悉,根据《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下发的2015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投资指南》和睢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睢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睢扶贫组〔2016〕9号)文件精神,对你们上报的2016年扶贫整村推进第二批项目给予了批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复你乡(镇)上报的2016年度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方案。
二、认真落实各类资金筹措规划。要切实落实规划确定的财政资金、整合资金、农民筹资筹劳资金,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部门包村制,抓好“村企共建”等帮扶措施落实,强化责任,工作到位,确保整村推进建设标准、质量和效果。
三、确保规划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规划的各项内容,加强项目管理,对已批复的项目规划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履行手续。
四、强化项目管理。要继续实行项目的招投标制和工程质量监理制,择优选择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和工程监理公司。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要充分发挥当地干部群众的作用。对适宜村民自己组织实施的小项目,要尊重村民意愿,鼓励项目自主实施。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示意图,已竣工的财政扶贫项目要有项目竣工图,图例要严谨科学,图物相符,同时,要对财政扶贫项目设立标志。
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引导和组织好农民群众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六、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要尽快组织进行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6年各类项目的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附:睢县2016年整村推进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批复表
睢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睢县财政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