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26000042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睢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睢县中和置业有限公司建业春天里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睢环审[2018]8号
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睢县中和置业有限公司建业春天里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睢县中和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睢县中和置业有限公司建业春天里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商环文[2015]48号),我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核,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睢县红河路东侧、富余街南侧、睢水路西侧、唐人街北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占地56958.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792.4平方米, 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设施,并在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做好水土保持方案。
三、项目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按环评要求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睢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天然气、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天然气、油烟废气:按环评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统一由烟道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及时疏导进出车辆,减少汽车怠速,在道路两侧加强绿化;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按照环评要求经基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并设置禁鸣标志、限制车速,加强商业活动的管理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商业活动、居民和物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环评要求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安全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总量指标核定要求:COD:4.0t/a,氨氮:0.4t/a。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睢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要求,于月底和季末分别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此批复仅适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出现的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问题与本批复无关,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睢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