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11000042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1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睢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睢县明洁洗涤有限公司年洗涤10万套布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睢环审[2018]7号
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睢县明洁洗涤有限公司年洗涤10万套布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睢县明洁洗涤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由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睢县明洁洗涤有限公司年洗涤10万套布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商环文[2015]48号),我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核,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睢县产业集聚区黄山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占地445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营运期必须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洗涤废水,按环评要求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排入睢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热水锅炉产生的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振动小的设备,并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柔韧接口降低噪声;同时采取合理布局等多种控制噪声设备,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废旧包装和生活垃圾。废旧包装: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睢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要求,于月底和季末分别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此批复仅适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出现的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问题与本批复无关,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