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206000042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2-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宝润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瓶装水2000吨,桶装水1000吨)瓶装桶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睢环审[2018]4号睢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宝润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瓶装水2000吨,桶装水1000吨)瓶装桶装饮用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宝润饮用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由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河南宝润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瓶装水2000吨,桶装水1000吨)瓶装桶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商环文[2015]48号),我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核,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城郊乡黄庄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占地2252.33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营运期必须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定期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2、废气:安装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按照环评要求设备加设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废过滤介质、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按环评要求生活垃圾设置垃圾临时储存设施(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废桶盖、废水桶和废旧包装材料设置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废过滤介质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再利用,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睢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要求,于月底和季末分别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此批复仅适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出现的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问题与本批复无关,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睢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