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331000043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3-3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关于睢县孙聚寨乡卫生院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睢环审[2015]A21号 关于睢县孙聚寨乡卫生院病房楼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睢县孙聚寨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睢县孙聚寨乡卫生院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4年本)》规定及《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商环文[2015]48号),我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核,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睢县孙聚寨乡西村,项目占地14000平方米, 扩建面积970平方米,总投资1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 三、项目营运期必须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污水:该项目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医院医疗废水。按环评要求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连同其他污水排入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必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河南省地方标准《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排放标准进入幸福渠,最终进入惠济河;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油烟废气:按环评建议在食堂灶头处安装处理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恶臭:污水处理站建于地下,选用高效先进设备,并对鼓风曝气设备采取自动控制调节,避免提供过多空气量,同时在院内种植高大乔木,经绿化吸附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水泵、电机及排风机等设备噪声。按照环评要求污水处理系统建于地下,电机放在电机房,水泵放在水泵房,并经隔声、距离衰减和植物吸收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和污泥,生活垃圾按照环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睢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医疗废物由商丘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先消毒再脱水晾干后,暂时储存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内。厂内固废临时堆场需全密闭设置,做到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类堆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运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前,暂时储存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防偷盗处理,并设立明显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安全有效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总量指标核定要求:COD0.355t/a,氨氮0.04t/a。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睢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要求,于月底和季末分别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此批复仅适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出现的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问题与本批复无关,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睢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