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331000043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3-3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关于年产4.5万立方米板材及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睢环审[2015]A36号 关于年产4.5万立方米板材及木制品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睢县润桦木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年产4.5万立方米板材及木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4年本)》规定及《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商环文[2015]48号),我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核,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睢县胡堂乡董庄村(原粮库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占地90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高效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田灌溉,不得随意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切割、压刨及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产生的废气。按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设备安装时配备袋式除尘器,经除尘器收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在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改善车间内空气质量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按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安装净化效率60%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限值标准,并定期派人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压刨机、砂光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柔性接口降低噪声;同时拟采取合理布局、车间内壁安装吸声材料、车间门窗双层隔声、加强厂区内绿化等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不合格产品、下脚料和收集后的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一般固废暂存仓库。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单位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加强噪声管理,处理好邻里关系,全力规避各类污染纠纷,如有居民举报,立即停止生产。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睢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要求,于月底和季末分别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此批复仅适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出现的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问题与本批复无关,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睢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