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330000043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关于年产2400吨饮用纯净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审批意见:                                                   睢环审[2015]A04

关于年产2400吨饮用纯净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丘涵露矿泉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2400吨饮用纯净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4年本)》规定及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委托县(区)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通知(商环文[2014]78号),我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审核,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睢县长岗镇吴庄村南,占地1500平方米,年产2400吨饮用纯净水项目,总投资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

  三、项目营运期必须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洗瓶及洗桶废水、过滤器冲洗废水、软化器再生污水、车间冲洗废水。按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高效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周围农田灌溉;洗瓶及洗桶废水、过滤器冲洗废水、软化器再生污水和车间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作为厂区周边道路降尘,不得随意外排;                                                                                                                            

  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刷桶机、冲瓶机等设备噪声。按环评要求将设备全部安装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柔性接口,同时采取合理布局、车间内壁安装吸声材料、门窗双层隔声等多种控制噪声的措施,并经过绿化树木衰减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3、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废桶盖、废水桶、废瓶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废桶盖、废水桶、废瓶子统一收集后外售。

4、规范环境管理,设立厂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明确职责。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特点及环境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工作并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岗位责任,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预知、可控制、可解决范围内;

5、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总量指标核定要求。

6做好厂区、厂界的绿化美化工作。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睢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要求,于月底和季末分别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此批复仅适用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出现的生产经营、安全、质量等问题与本批复无关,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睢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