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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140000436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2-14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关于2020年1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睢县网 发布时间:2020-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20年12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睢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原料破碎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6日。
电话:0370-8236661
通讯地址:睢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睢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原料破碎系统建设项目 睢县南环路天壕电厂院内 睢县天壕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 河北景略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睢县南环路天壕电厂院内,占地9989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1、废气: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按环评要求配备1套袋式除尘器对破碎粉尘收集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经基础减震、柔性接口降低噪声,同时采取合理布局等多种控制噪声的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3、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粉尘经收集后全部作为生物质原料用于厂区锅炉燃烧使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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