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60000449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2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X2HA202104220030)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X2HA202104220030)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16批X2HA202104220030)后,睢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班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1.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恒泰商砼,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城郊乡袁大庄南500米路西,扬尘大,噪声大,污水乱排;
2.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宏达商砼,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尚屯镇梁庄村南500米,环保设施不合格或未正常运行,扬尘大,污水乱排,环评手续造假。
举报人反映:每次有上级检查,这两家企业都会收到通知提前关门。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恒泰商砼,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城郊乡袁大庄南500米路西,扬尘大,噪声大,污水乱排问题。
该企业位于睢县城郊乡袁大庄南200米路西06号,负责人是陈金磊,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2MA45LRTD8H。企业性质是私营企业,经营范围是散装混凝土加工销售。该公司有发改委备案手续,不在规划区内,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场地未完全硬化,传送带、搅拌楼、原料库密闭不到位,部分原料未覆盖。
2.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宏达商砼,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尚屯镇梁庄村南500米,环保设施不合格或未正常运行,扬尘大,污水乱排,环评手续造假问题。
该企业位于睢县尚屯镇梁庄村南地6号,负责人是黄松,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1422MA45L07D4L。企业性质是私营企业,经营范围是混凝土加工、销售。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和发改委备案手续,在规划区内,2018年11月19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019年10月份完成自主验收。2021年4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场区西侧部分未硬化,上料口建设有一套布袋除尘,传送台、搅拌楼、原料库已采取密闭措施,建设有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未发现生产用水外溢。
2021年3月23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睢县宏达商砼生产线上料口未安装废气收集除尘设施,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输送的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措施。”之规定,该局对睢县宏达商砼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治。针对扬尘污染违法问题,睢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21年4月10日下达《睢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睢环罚决字〔2021〕004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0000元。
3.举报人反映:每次有上级检查,这两家企业都会收到通知提前关门问题。
睢县环保局通过调查了解企业监管执法人员,未发现向企业通风报信的行为。该局一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旦发现向企业通风报信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局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廉洁文明和作风过硬的环境监察队伍。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1年4月23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问题督办通知,要求县环境保护局和城郊乡、尚屯镇人民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整治。
1.睢县恒泰商砼已进行断水断电,因不符合睢县商砼沥青搅拌站、机制砂煤矸石拌合站布局规划,将对该企业限期取缔,2021年5月5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睢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董店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城郊乡党委书记)
张海波(董店乡党委书记)
监管单位:睢县环境保护局
2.睢县宏达商砼已进行断电停产整治,针对扬尘问题,该公司对厂区西侧进行全面硬化。2021年5月5日前完成,同时增大洒水频次,并对进出施工车辆及时冲洗,最大程度减轻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睢县尚屯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刘晨阳(尚屯镇人民政府镇长)
监管单位:睢县环境保护局
下一步,睢县将“举一反三”,加大对商砼企业的检查监管力度,要求全县商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城郊乡纪委对包村干部闫炳熙进行诫勉谈话,董店乡纪委给予董店乡尤寨村村委主任张新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特此报告。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