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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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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60000449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26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X2HA202104220029)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的报告

X2HA202104220029)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16X2HA202104220029)后,睢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班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无名搅拌站厂区内沙子、石子无覆盖;生产机器没有封闭,不定时排放大量灰尘,过往车辆经过扬尘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

该无名搅拌站实为睢县连兴建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沙石、水泥、地砖销售;预拌混凝土加工,位于睢县河集乡政府北200米路东,负责人车连仓,男该公司不在规划区,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20年10月份开始生产,2020年12月22日经排查发现该


公司无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将生产设备拆除到位。2021年4月初该公司私自安装搅拌罐进行生产。2021年4月23日现场检查时公司沙子、石子完全覆盖,场地部分未硬化,搅拌楼未采取密闭措施有生产迹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1年4月23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问题督办通知,要求县环境保护局和河集乡人民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整治。

截至2021年4月25日,该搅拌站已断水断电,机器设备已拆除完毕。2021年5月5日前将原材料清除完毕。

责任单位:河集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王伟(河集乡人民政府乡长)

监管单位:睢县环境保护局

下一步,县将“举一反三”,加大对商砼企业的检查监管力度,要求全县商砼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责任追究情况

河集乡纪委对包村干部韦绪德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河集乡雍楼村支部书记徐本森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此报告。

 

 

                          2021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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