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1121000045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
睢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的报告(D20181118011)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8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举报件交办单(第十一批D20181118011)后,我县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环保局、畜牧局、匡城乡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匡城乡范洼村南边,有5、6家养殖场,晾晒粪便,臭味熏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件反映情况属实。这五个养鸡场具体情况是:
1.李志国养鸡场,位于商丘市睢县匡城乡范洼村南,负责人李志国,匡城乡范洼村人。养殖场现存栏蛋鸡4000只,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
2.李新立养鸡场,位于商丘市睢县匡城乡范洼村南,负责人李新立,匡城乡李新立人,养殖场现存栏蛋鸡4000只,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
3.孙志营养鸡场,位于商丘市睢县匡城乡范洼村南,负责人孙志营,匡城乡范洼人,养殖场现存栏蛋鸡4000只,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
4.孙志友养鸡场,位于商丘市睢县匡城乡范洼村南,负责人孙志友,匡城乡范洼人,养殖场现存栏蛋鸡2700只,占地面积660平方米。
5.刘建伟养鸡场,位于商丘市睢县匡城乡范洼村南,负责人刘建伟,匡城乡范洼人,养殖场现存栏蛋鸡4000只,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6.李兴堂鸡粪晾晒场,位于商丘市睢县匡城乡范洼村南,负责人李兴堂,匡城乡范洼人,晾晒场占地面积9300平方米。上述李志国、李新立、孙志营、孙志友、刘建伟等五家养鸡场产生的鸡粪,直接由李兴堂收集,鸡粪露天晾晒,导致周围粪便气味较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8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睢环攻办【2018】312号),要求匡城乡人民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整治。
李兴堂鸡粪晾晒场距居民区较近,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影响较大,对李兴堂鸡粪晾晒场予以取缔。因季节原因,鸡粪不能充分利用,只能暂时储存并采取塑料膜覆盖措施,清理出来的晾粪场已复耕。李兴堂承诺于2019年4月30前将晾晒物粪便清除完毕,且将剩余耕地复耕;李志国、李新立、孙志营、孙志友、刘建伟等五家养鸡场与商丘天润利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粪污消纳协议,所产生的粪便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下一步,将加大对五家养殖户的监管力度,增加场区卫生打扫频次,确保养殖粪便日产日清,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2018年11月21日